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谣言止于智者,江门补地价已黄?真相是?

发布时间: 2018-09-20 09:35:14

来源: 江门日报

分类: 其他楼讯


上月末,江门街坊还在忙着“补地价”,现场可谓是“人山人海”……那么关于“补地价”的有哪些需要知道的呢?

8月30日上午9时许,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聚集了大量市民。

江门“补地价”最权威办理指南!

街坊们仍可以前往各地服务点“补地价”!而最近网络上的一则《转发……江门之怪》的帖子刷爆了不少人的微信群!这帖子列举了一些“补地价”风波,但这帖子的内容多为个人观点,帖子上还讲的“补地价”一事“已黄”,究竟是否属实?

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现,在一楼电梯口,仍然竖着有关补地价的信息牌,包括《通知》、《关于补地价业务办理地址的通告》等,不时有人在拍照;在4楼B区103—107窗口(补地价业务的办理窗口),约有10人正在办理业务。

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,以及荷塘国土所李先生、杜阮国土所李先生、城区国土所冯小姐、棠下国土所叶小姐、礼乐国土所殷先生、外海所陈先生,以及市国土资源局、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会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,他们均表示,不存在“黄了”一说,还是执行原有的方案,即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30日发出的《通告》。

另外,帖子中谈及,“排了半天队,5个工作日联系我去交钱,现在仍无动静看来已黄属实。”

对此,受访对象表示,由于收件太多,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,时间有所延迟,请申请人注意电话或手机短信。事实胜于雄辩,网上的帖子是谣言,请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。谣言猛于虎。事实上,上次的补地价风波,和部分不良中介人员“煽风点火”有关,他们鼓吹补地价标准将提高约1.8倍,有夸大之嫌,因为,据地价指数测算,住宅单元房地价升幅约在1.12至1.78倍之间;商业单元房升幅约在1.03至1.48倍之间。

谣言止于智者。希望市民能增强分辨能力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然,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造谣传谣须负法律责任

“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,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,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”广东真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森飙指出,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,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;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另外,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三十二项,在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增加了第二款(“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”)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最后提醒一下大家,以下几种情况是不需要“补地价”的哦!

1.宅基地

2.集体用地

3.国有出让地

4.房改房,且满足房屋权属来源是与xx厂(或机关事业单位)买受以及契税种类为免税这两个条件的。

符合以上情况的群众不需要前来补地价。

责任编辑: Gree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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